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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貼自學務處公告訊息~如有更動請詳見http://sa.web2.nhcue.edu.tw/files/14-1005-30411,r3-1.php?Lang=zh-tw)
105年學生宿舍暑假住宿申請規定
 
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寒暑假住宿申請及生活輔導要點辦理。

二、住宿申請對象:大學部大一至大三及研究所研一、研二學生。若非具備105學年住宿資格者,須附切結書。

三、住宿地點及開放申請床位數:

1.男生(含研究生):鳴鳳樓。

2.女生(含研究生):迎曦軒。

3.進修推廣教育處學員:迎曦軒。

4.申請者超出床位數時,以申請住宿資格順序篩選。若順位相同時,以先繳件者優先。

四、住宿日期:

1.住宿週數如下:

 

住宿週數

最早領取鑰匙時間

最遲退宿時間

第一週6/26~7/01

6/26 16:00

7/01 16:00

第二週7/02~7/08

7/01 16:00

7/08 16:00

第三週7/09~7/15

7/08 16:00

7/15 16:00

第四週7/16~7/22

7/15 16:00

7/22 16:00

第五週7/23~7/29

7/22 16:00

7/29 16:00

第六週7/30~8/05

7/29 16:00

8/05 16:00

第七週8/06~8/12

8/05 16:00

8/12 16:00

第八週8/13~8/19

8/12 16:00

8/19 16:00

第九週8/20~8/26

8/19 16:00

8/26 16:00

 

2.因進行年度宿舍清潔及新生進住準備,第九週(8/19~8/26)僅供參加暑修或教育學程課程者申請。

3.人資處暑期部上課時間至8月31日下午五點止,請於上班時間內事先向管理員辦理退宿手續。如逢宿舍進行年度清潔工作,須配合進行適當搬遷。

五、收費標準:

1.住宿費:以「週」為計算單位,每週收360元。

2.住宿保證金:500元,金額及退費標準如下:。

(1)鑰匙保證金100元:退費標準—退宿時歸還寢室鑰匙。

(2)清潔保證金200元:退費標準—退宿符合清潔檢查標準。

(3)硬體設備保證金200元:退費標準—宿舍硬體無損壞。

3.預收冷氣費1000元:電費以每度4元計算,多退少補。

4.符合退費資格者,待暑假住宿結束後,由生輔組編造退費清冊辦理退費逕付個人帳戶,進帳日期另行公告。

六、住宿費退費標準:需填寫退宿申請表

1.申請住宿日(含)七日前辦理退宿者,可全額退還住宿費。

2.申請住宿日(含)前七日內辦理退宿者,僅退二分之一住宿費。

3.入住後辦理退宿者,僅退未住宿費用三分之一,惟剩餘住宿日不足一週者,不予退費。

七、住宿申請資格優先順序如下,需檢附相關單位證明。

(依以下順序作為審核依據,若順位相同時,以先繳件者優先):

1.參加暑修與教程者,經學校審查核定者。

2.參加校內工讀,經工讀單位證明。

3.需在校內做實驗或研究工作,經指導老師證明者。

4.參加研習、集訓,經學校審查核定者。

5.其他原因。

八、相關期程:

1.申請日期:5月23日至6月3日中午12時止

2.生輔組資料審核:6月3日至6月8日。

3.申請核格名單公告:6月8日

4.繳交住宿費及保證金:6月13日至6月16日,未如期繳交者視同放棄

5.公布床位日期:6月23日

九、申請方式:一律線上申請(本校單一入口網→學務系統→學務資訊系統(new)→住宿服務→寒暑假住宿申請→登錄資料→列印表單→完成申請單位簽章後送交管理室審查→領回表格繳費→將繳費憑證送回管理室),申請注意事項詳如附件。

十、因課程尚未確定且為控管申請人數,欲參加暑修或教育學程課程者,請於申請期限內辦理,超過時間者,恕不受理:

1.暑修:請先遞交「申請表」,待選課後,列印選課畫面交予管理員。

2.教育學程:申請表請先至「教務處」核章後再繳交。

3.待課程人數確定後,將核對相關名冊,如未加選或中途退選者,則取消其暑期住宿資格。

十一、參加校內實驗、研究或集訓者,如中途因故放棄者,需由老師或負責人於退宿申請單上簽章。

十二、暑宿期間宿舍將依住宿人員現況適時調整沐浴熱水供應地點與時間。

十三、如有未竟事宜,得另行公告週知;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男、女宿舍管理員。

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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